长江大学非全日制农业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了解一下

更新时间:2018-08-2229次浏览| 信息编号:j65663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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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情介绍
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招生政策
1、学习形式及就业派遣
提供全日制学习、晚上学习、休息日学习等学习形式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纳入就业派遣,按规定发放《报到证》。非全日制的学生为在职、有工作单位的,如果需要《报到证》,则需要与原单位先解除工作协议,再签订新的就业协议。
2、人事档案
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学校
3、住宿
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如选择脱产学习方式在校就读,根据学生实际需要,缴纳住宿费后,学校安排住宿。
4、奖助学金
(1)学业奖学金
为鼓励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,学校拿出专项资金给予资助(工商管理硕士MBA除外)。被我校录取并脱产在学校学习课程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(定向就业除外),给予6000元/年的学业奖学金。
(2)单项奖学金
学校设立以下若干研究生单项奖:科技成果奖、高水平竞赛奖、特殊贡献奖。具体标准参看《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(暂行)》。
(3)“三助”津贴
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、助教、助管等工作,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,研究生助研津贴由导师、课题组根据工作量支付;助教津贴标准参照相应的教师职称的酬金标准支付,助管津贴不低于4000元/年,具体参见《长江大学研究生助教、助研、助管管理办法(暂行)》。
详细情况请咨询谢老师13349952009
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,谢谢。
首发网址:http://wh.sojixun.com/xuelijiaoyu/j65663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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